“潜规则”是相对于“明规则”而言的。明规则可以放在台面上,或有明文规定的,譬如路旁的交通指示标志,如果你违反了,就可能被罚款等。而潜规则没有明文规定的,但又是大家约定俗成的、广泛认同的,甚至在现实社会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譬如春节收压岁钱,记得小时候春节去亲戚家,别人家大人给我红包首先要谢谢,转身给父母,因为我父母也要给别人家小孩红包,都是“套路”。
从今年的种种网络信息看,有一种新的潜规则出现,造谣—辟谣。因此个人也慢慢养成了对于“爆炸性”信息先冷处理一下,“让子弹飞一会儿”,说不定不用质疑或追究,就会有辟谣文章出现。不过会有人挑战说:“你怎么知道哪条信息是谣言呢?”我回答是:“嗯,如果连潜规则都不遵守,这个世界会怎样?”让我们看个历史小故事。
清朝,张集馨著《道咸宦海见闻录》中有个讲山西官场的案中案。山西介休县令林某实名举报,告发包括钦差大臣在内的一系列官员贪污受贿问题。为何下属告上司呢?林县令清廉?不是,因为还有前一个案子和他有关。前一个案子是当地某妇女被轮奸杀害,皇上得报后派张集馨去查,林县令很“懂事”的送这送那,而张集馨收了两件吃的,最后该案只查到有盗窃,并没有轮奸和杀人。按理案情告破就结束了。
可新上任的藩台张澧中委派他信任的虞知府赴介休再次调查。虽然结果仍旧一样,但知府大人吃喝卡要,“剥削”林县令了一把,不过林县令照单全收。按潜规则好像也不至于举报啊?原来是藩台和知府找了个其他理由把林县令告了,皇上把林县令革职,这才是让林县令反目的原因。(问题是谁才是破坏潜规则的人呢?)
后续的结果挺有意思。藩台和知府知道理亏,赶紧补救,和林县令“讨价还价”,最终一方花钱消灾,一方撤诉弃权。这么大的事怎么可能他们潜规则一下就结束?处理此案的张集馨等特为此事通知山西全省各级政府,凡摊派过钦差费的,立刻要据实上报。没有摊派过的,也要出具切实的书面保证,加印盖章,送省备案。显然,所有官员都签名画押保证说没有孝敬过钦差。(这样的处理属于明规则还是潜规则?)
这个世界,各种规则让事情变得井然有序。譬如医院挂号是明规则,患者挂不到号,黄牛就会出现,倒号变成了潜规则。当实名预约挂号这种新的明规则出现,正是消灭潜规则的做法。不过当预约挂号还是挂不到时,或许还会出现新的潜规则。找专家看病是明规则,托熟人看病是潜规则。哪个能看好?不好说。当明规则没效时,患者会找潜规则。当患者只相信潜规则时,医患之间信任度会很低。
如果网络信息是真的,不管多久都是真的,但某些信息如果是假的,时间稍微长点就会露馅。明规则是不能造谣生事,可有些人就是不按明规则出牌。也抓了好几个造谣的人,不过还是没有阻止有人继续。当明规则不起作用时,往往潜规则就出现了。有谣言就会有辟谣,所谓理性就是先等一阵子,如果很长时间都没有辟谣,那真的可能性较大。而一旦潜规则都失效了,就会引起各种问题、纠纷、甚至灾难。
2017年就快过去了,2018年很多人会有新的憧憬,期待更多明规则!对于2017年你遇到的潜规则,请留言,谢谢!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7:09:54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6:58:46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秦永方 时间:2024-04-30 13:58:47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0:22:32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0:19:20 文章来源:原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