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疫情控制,部分的医疗机构陆续复工了,杭州江干卫监的卫生监督员们奔走于复工单位,加强医疗机构复工指导。
医疗机构可以复工了?
没错!自 2月20日起,部分医疗机构可以复工,但是是分批复工。
医疗机构复工注意事项
1.开诊前向卫健局医政科备案;
2.落实体温测量、健康码查验、个人防护、单间诊疗;
3.开诊谨记8个要:
主体责任要落实、机构复工要有序、就诊告示要明晰、诊疗流程要合理、人员管控要到位、个人防护要科学、医院消毒要有效、医废处置要规范
医疗机构新冠肺炎防控指引
主体责任要落实
各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属地防控指挥部和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全面落实防控措施,严格医务人员健康管理,加强防控知识培训。开业前要对诊疗场所进行彻底通风、清洁和消毒,储备足够防护物资(口罩、测温仪、消毒药品等)。
机构复工要有序
按照“严格防控、有序复工”原则,严格执行杭州市卫生健康委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不同性质、不同等级、不同科目有序复工(丁兰街道所在的社会办医的门诊部、诊所继续暂停,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口腔科门诊暂停,各类择期手术推迟)。
就诊告示要明晰
未设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在入口明显处张贴就诊告示,明确以下内容:
1.本医疗机构不设发热门诊,不接诊发热、咳嗽病人,发热或咳嗽患者请到发热门诊就诊;
2.尽量实行预约就诊,患者和陪同人员全程规范佩戴口罩,缩短在医疗机构滞留时间,候诊时保持至少1.5米间距;
3.患者和陪同人员应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和身份证核对,主动告知14天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等;
4.发现医疗机构违规接诊发热、咳嗽病人或者来自重点地区病人,可以向12345进行举报。
诊疗流程要合理
1.医疗机构实行单一通道进出,对所有进入人员测量体温,询问流行病学史,做好预检分诊;
2.强化就诊秩序,做好引导,有效减少候诊区人数及聚集密度;
3.诊间实行单人单间就诊,减少交叉感染机会。
人员管控要到位
1.医疗机构要将健康码作为疫情防控期间患者和陪同人员通行的电子凭证。测量体温正常且健康码为绿码者,允许进入,若为黄码或红码者,需进行登记,引导到独立诊区,并向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告;
2.对没有智能手机的人员、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及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申领到健康码的人群,经测温体温正常者,并排除14天内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疫区暴露史,做好登记允许进入;
3.不得接诊发热、咳嗽病人;
4.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凭绿码和正常体温进出,并做好登记(体温≥37.3度为发热)。
个人防护要科学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的要求,对于非定点医院、不设发热门诊、隔离留观病区(房)、隔离病区(房)和隔离重症监护病区(房)的医疗机构,一般的医护、行政、保洁、安保等人员,佩戴外科口罩,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做好手卫生即可;对预检分诊区域工作人员,除戴外科口罩,配备速干手消毒剂做好手卫生外,还需戴乳胶检查手套、穿隔离衣。必要时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其他防护用品。
医院消毒要有效
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诊疗环境的通风,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进行空气消毒,也可配备循环风空气消毒设备。
严格执行《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严格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的处理,严格终末消毒。
医废处置要规范
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各类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管理,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开展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院内转运、贮存、处置。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更要做好收集转运人员的个人防护,穿戴一次性帽子、外科口罩、工作服、乳胶手套,在清洗消毒转运车辆、周转箱时应加穿防水围裙、胶靴。
放入医疗废物转运箱前应当对包装袋、利器盒的外表面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注意喷洒均匀)。
来源:江干区卫生监督所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5-04 14:47:41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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