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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行业在磨难中艰难行进

21年05月14日 阅读:6775 来源: 卢新民原创

  美丽让生活充满智趣,不论什么时代,美貌、才智、能力都是迈入社会的重要通行证。医疗美容就是在这样的市场环境中,不断演变不断壮大的。


  今年的人口普查显示,中国城镇人口已突破9亿,占总人口的63.89%,近十年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随着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和改善,中国人已经闯过了物质温饱的关隘。


  人皆爱美,于今尤甚,从“富起来”,到“美起来”,被压抑已久对生活品质的向往、对美好形象的追求,正如潮水般奔涌而来。


  医疗美容行业在满足了人们心灵深处对美的追求进程中飞速发展,医疗美容作为成就美丽事业的发展,已经迎来了重要的历史机遇。


  从颜值到网红,从生活到文化,消费升级拉动需求,求美大潮正在风生水起。从减肥到健身,从染发到身体塑形,从炫美到选美,美的欣赏、美的塑造,已经成为全民性的“生活叙事”。这是社会的一种觉醒、一种解放、一种进步。


  大众文化的雨露滋润,加快了全民审美意识蓬勃生长,爱美,求美,造美,既是物质丰裕后对生活品质的欲求,也是精神丰富中自主权利的张扬,更是新的文化潮流中审美意识的生长。


  目前,在快速发展的医疗美容市场中暴露出很多不足,医疗资质不足、经营无审批、假药泛滥等问题时时出现,这些不仅是市场“成长的烦恼”,更给消费者带来巨大的风险隐患,市场的野蛮生长,给求美之路布下无数陷阱。


  整形本是锦上添花,但有些求美者不认为做整形一定要选择医生和斟酌医疗技术,殊不知一旦手术失败会给二次手术增加不小的难度,且不能做到万无一失尽善尽美。在颜值盛行的年代,一旦做坏手术,心理压力、社会压力、人际关系、生活质量都会受到影响并感觉人生一落千丈。


  眼成形术不完美,想再修复吗?


  眼整形不对称,想再修复吗?


  开眼角产生疤痕,想再修复吗?


  眼睛做成“肚脐眼”,想再修复吗?


  整形医生不是都在为求美者服务,有一些“求美者”其实应称为患者。这些患者一部分是先天或意外伤害需要救治的人,一部分是整形手术失败需要修复的人。被救治的先天或后天患者一定会感谢医生的医治,但整形失败的修复者因“求美”心切,就不一定会满足自己再次手术的结果。


  医生在做任何一项技术成熟的手术时也会遇到一定的风险,更何况是整形修复手术。修复手术往往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需要整形医生按照解剖层次还原与调整,比第一次做手术难度要大的多,但毕竟在修复失败手术的不良后果后,可得到改善或部分改善。


  整形医生是人不是神,按照具有科学依据的手术流程实施修复手术失败并不应属于医疗事故,因为每个修复手术都存在失败的可能和风险。如何妥善处理整形美容专业的医疗事故和纠纷,维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是医疗美容界应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


  医生也需要医疗维权


  (一)医疗维权的实质及医疗维权的真实含义是什么


  我们说的医疗维权就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维护其合法行医的权利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其他权利。因此,维护医方的权利应该包括依法履行医疗行为的权利和由此派生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两个方面。所谓依法履行医疗行为的权利就是行医权。


  (二)行医权的概念


  事实上,行医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第3条有明文规定:“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这里所说的“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并且该行为“受法律保护”,指的就是行医权。行医权的主要内容反映在该法第3章中。


  行医权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确认的由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赋予具体的医疗单位或执业医师依照法律的规定享有的与诊疗活动有关的各项权能。行医权一般应包括6个方面的权能,即获知病情权、诊疗方案决定权、处方权、强制缔约权、病史资料使用权和过失豁免权。


  (三)行医权派生的其他权利


  主要是指医师在行使行医权过程中派生的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主要是医师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获得相应的报酬,医师用于诊疗工作的工具、仪器设备等等。人身权利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荣誉权、名誉权等。这些内容都体现在《执业医师法》第3章中。


  (四)医疗维权的种类


  根据维权的内容和方式的不同,医方维权包括主动维权和被动维权两种。


  1. 主动维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主动地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自己的医疗行为,在医疗过程中完善和保全依法行医的医疗文件,减少和避免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充分应对医疗纠纷诉讼的行为。这是从防范医疗纠纷的角度入手的维权,并且能够提高医技水平和保障医疗质量。即使一旦引发诉讼也能够从容应对,胜算把握较大。因而是一种积极有效的维权。


  2. 被动维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发生侵害自己权益的事件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这是一种被动的、事后弥补行为,对于已经造成的损害只能减少损失和寻求补偿,但是难以彻底消灭权利被侵害的情况。


  目前各种机构和组织所谈的维权,主要说的是被动维权,主动维权谈得很少。我们提倡以实施主动维权为主导,以被动维权为补充的维权模式。


  有医生说:“医生,是一个怎样的群体???绝不是医疗影视剧中把白大褂当风衣穿的那样光鲜,相反,很多时候,我们内心却是无比的脆弱,痛苦,疲惫……我们的整个职业生涯都是在战斗。”


  的确,整形美容在市场运营中本身就存在争议,也是一步步从争议中艰难迈进的,首先我们自己要正确对待医美专业技术的实施和在市场运营中产生的纠纷,总结成绩避免过失,更快地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来源:医美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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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新民,女,现任医疗美容国际合作专业委员会主任、海峡两岸医疗美容技术交流中心主任、中韩整形美容国际合作联盟主任、大韩成形外科学会中国会务组负责人、整形美容继续教育培训项目组负责人、医美卢老师整形视频网总编、北京盛视艺美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广互联谦恒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目前与港澳台整形外科学会也建立了良好关系并在大陆、台湾共举办多次“海峡两岸整形美容高峰论坛”,为两岸医疗美容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