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读:
2019年,国家在30个城市进行DRG付费试点,2020年在71个城市进行DIP试点,2021年均将进入实质性付费运行。有的省份力度更大,在全省推开试点。为了将DRG/DIP落实落细,各地都在组织培训。专家在授课过程,常常提到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术语,也没有给基层讲明白,把基层搞得迷迷糊糊,经常有一些基层的朋友跟我请教类似的问题。其中就有关于什么是分组器的问题。那到底什么是DRG/DIP分组器呢?
其实,无论是DRG 还是DIP,都需要一个既定的分组原则分组器就是基于分组原则,并将这个分组原则通过计算机语言编译成的一个软件程序。这个程序就被称为分组器。
DRG是结合病人的临床诊断、手术操作、临床路径、合并症与并发症及转归状态等因素,建立病例分组模型,将“临床特征相似性”和“资源消耗相近性”的病例进行合并,形成若干疾病诊断相关组。
DIP分组器是对病例的“疾病诊断+治疗方式”进行穷举与聚(分)类,根据各病种费用均值、技术难度等,将稳定的住院病种进行组合,形成若干疾病诊断分组。
由于DRG是舶来品,进入我国比较早,一些地方进行了一些探索。因此DRG在国内的分组器版本众多。
DRGs 是一个复杂而庞大的一整套系统,需要使用一套标准的疾病诊断及其分类、手术操作及其分类作为工具,制定出DRG分组方案,进而制定每个DRG组的相对权重 (RW),在实施支付前还需测定每个权重点数基础费率和一系列支付政策等 。
DRG分组器为核心技术,在CHS-DRG没诞生之前,国内普遍使用的有北京版 BJ-DRG分组器、上海版SH-DRG分组器、全国版C-DRG分组器等。在国家医保局未成立以前,版本众多,技术标准差异较大,运行情况和成效也有较大差别。
为此,国家医保局组织形成专家团队形成了医保DRG支付方式改革分组标准与技术规范,2019年10月发布《国家医疗保障DRG分组与付费技术规范》和《国家医疗保障DRG(CHS-DRG)分组方案》,迈出DRG版本从分散无序走向统一规范的重要一步,标志着CHS-DRG进入正式落地实施阶段,CHS-DRG“一统天下”新时代局面开始形成。
DIP是基于我国大量病例数据的本土化的医保支付方式,所以在分组器上,就没有走DRG的弯路。从2020年试点实施之初,就开发了我国自己的分组器。
按照分组原则,CHS-DRG根据国家医保版《医疗保障疾病诊断分类及代码(ICD-10)》和《医疗保障手术操作分类与编码(ICD-9-CM-3)》等技术标准,将疾病分成了26个主要诊断大类、376个核心DRG和618个细分组DRGs等。但也提到,各地方可根据各地患者的个体差异最终细分为600-800个DRGs,以满足统一标准下的差异化需求。简单来说就是,以CHS-DRG为“基”,以实际情况为“辅”。
DIP根据分组原则,以最近几年的国内病例数据为基础,对数据进行融合清洗,剔除缺少疾病诊断的病例、手术操作记录异常的少量病例,初步形成了可代表全国典型地区的医疗服务数据样本。以 15 例为病例数量临界值,将主目录区分为核心病种近 11553 组,综合病种 2499 组。
(根据有关资料整理)
来源:医改界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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