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最爱购买的深圳社保为灵活就业类型,因为购买这种社保需要提供的材料最少,香港人想证明自己是深圳企业的正式工还是有点难度的,但证明自己平时在深圳“灵活就业”那简直太简单了,因为不需要证明。
然后这种类型的社保可以只购买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和港人的需求匹配度极高,最想要的医保拿到了,以后还能顺便领一份养老金。
有了深圳社保后,在香港私立医院要近十万的手术,深圳医院原价1.6万给报销了1.4万,个人自付2000元即可。
在越来越多的香港人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后,香港的商业保险也闻风而动,和深圳医院合作,为香港人推出了可以在深圳定点医院就医后回香港报销的商业医疗险,价格只有香港商业医疗险的零头。
在商业医疗险进行补充后,香港人在深圳实现了彻底的免费医疗,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全部由商业医疗险支付。
笔者感触:
第一种解法,就是把中国大陆医保异地就医结算用好用足。回到“钱对钱、事对事、人对人”,港澳台与内地之间在医疗保障方面探讨探索“又一通”。信息系统不好弄的话,手工报销不是不可以接受。医保或商保提供一些垫付,不是不可能。看似麻烦,使用者不一定觉得麻烦。
联想到当年葡人到澳门晒海损货物、当年倭人到浙江杀人越货、日本菲律宾越南现在霸占东海南海一些岛礁,现状已经有一些积累。处理起来是有些棘手的。想到一刀切,却伤感情。
但是呢,你送人情、送人头,又是伤了更广大参保者根本利益。
第二种解法,就是把港澳台同胞、各地边民、在华外籍人士等已经放进来参加中国大陆医保身份的情形,作为医保管理的常态动态关注事项。多少人参保、保费补贴享受多少、医保待遇支出多少,需建立台账。地方医保部门要担责,也要解释。这其实是对现状做法的一些妥协吧。
有没有逆选择,“薅羊毛”薅了多少,本地财政部门可来补偿。
第三种解法,就是从机制建设上,考虑两个问题。一是相关情形下,具体参保者的资格认定。二是与具体参保者的法定或本来参加的社会医保、免费医疗等制度之间的关系处理。可以考虑要求有资格的参保者放弃其他制度内参保;或考虑采取一定方法判定其未享受其他制度待遇。
对于第三种解法,具体参保者的资格认定:比如港澳台同胞与各地边民;比如各地边民与在华外籍人士。是按照居留时长?是按照纳税或者雇佣?需要深刻、全面的研讨与规划。
感谢孙老师对本文的启发。
作者:贺华煜 时间:2024-04-30 17:21:55 文章来源:原创
作者:码万祺 时间:2024-04-30 17:09:54 文章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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